由于考生放弃、学校追加指标等因素,目前我院有2个秋季博士指标需要补录,现对本次补录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执行)院长
组员:学院书记、学院学位分委会代表、博士生导师代表
职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讨论制定学院招生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质疑申请等。
2.监督组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学院党委副书记
组员:学院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全程监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招生咨询电话:029-88201531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1592
三、补录范围
参加我院2022年秋季博士招生选拔、资格审查和复试成绩均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四、补录方案
按照复试成绩排名,顺次安排考生联系有招生指标的导师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博士期间科研工作要求,考察结束后,如考生和导师双方可以达成一致,则录取该考生,如不能达成一致,则不予录取,并顺次进行下一位考生考察。
五、考核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由复试小组秘书通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录取与公示
1.补录考核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导师和考生的意愿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核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其它说明
体检、诚信评判等其他要求请参照《我院2022年秋季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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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