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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9-11 】

各位同学:

按照研究生院工作安排,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9月16日前在系统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成果以系统内容为准,成果首页右上角必须加粗如实写明获得时间)提交至学院,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16日下午17:00前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行政楼101办公室),逾期未交纸质版申请材料默认为放弃申请本次国家奖学金请相互转告。注:提交国奖申请的时候要选“2019-2020学年”,如有学生提交错了,请携带一卡通到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退回。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在国奖没有通过的情况下,所使用的材料可以重新供学业奖学金评比使用。

申请国奖请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对于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其第一年所修全部课程中不得有两科以上(含)课程的成绩低于70分,第一年所修全部课程中不得有不及格课程,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出具的成绩单为准。

2、科研成果部分指学生所获得的、已被学术界认可的有效成果,且成果所属第一单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对于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上一学年须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一篇三大检索或核心期刊文章或国际会议文章,或以第一、第二或第三申请人身份申请一篇专利并已获得授权,或以第一申请人身份申请一篇发明专利并拥有受理通知书。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时,第一个学生作者(申请人)按第一作者(申请人)计算,其他作者(申请人)不类推。对于工程硕士研究生,若无发表文章或申请专利,但是科研工作突出,可由导师出具亲笔推荐信,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4、成果获得时间必须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不在本时段内成果严禁使用,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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